第17章 真香进度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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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个字,晚晚咬得很轻。
轻得就像一片羽毛,搔在人的脚心。
陆知行的心随着晚晚的话颤动了一下,全身血液都要凝住了。
她贴得他这样近,近到呼吸可闻,近到教导主任路过看到,一定第一时间冲过来把他们两个分开。
他对上这双眼,那么水润,轻易就能看透人心似的。
幸好她不是审问犯人的警察,他也不是恶贯满盈的罪犯,否则他一定完蛋了,他会不打自招,缴械投降。
他的眼睛左右闪了闪,心跳砰砰如擂鼓,掌心开始冒汗。
这样的感觉,就跟三岁时不小心打碎陆振川的玉质笔筒,而被陆振川关在书房逼问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行,这样下去太被动了。
陆知行立即清醒,他先是“哈”了一声,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他咬住一边嘴角,随意地看向别处。
笑够了,又转回来,回答晚晚的话。
“我?喜欢你?哈!”陆知行再次放声大笑,来表示自己对这句话的不屑,“别逗了,怎么可能,老子才不会喜欢你!”
秋风拂过。
花坛里的秋菊摇动,也将晚晚的话吹进陆知行的耳朵。
“哦,这样啊。”
晚晚后退一步,弯起唇角:“你不喜欢我,那最好了,如此,才好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各过各的?”陆知行一秒警觉,抓住关键字眼。
“当然。”晚晚说,“我不管你喜欢谁,别喜欢我就行,同理,也别来管我。”
这是什么意思?暗示他管太宽?
不,应该不是,他可没管,他就是过来找她吃个饭。
陆知行哼了一声:“本少爷懒得。”
可那心头好似被一盆凉水浇下,小火苗还是个火种呢,就熄了,但热意还在。
说不清什么感觉,他不喜欢她是一回事,亲口听她说不喜欢自己,又是另一回事。
热意转化为燥意,他总感觉不对劲。怎么会呢,她怎么可能不喜欢自己?
“唉。”这个时候,木晚晚假模假样地叹口气,语调哀伤,“我还以为少爷喜欢我,想跟我将错就错呢。”
听见这话,陆知行心头刚被浇灭的小火苗,一秒复燃。
火苗变成火焰,燥意转回热意,热意沿血管走过全身各处,像冬日泡在温泉里那种暖,每个毛孔都透着舒服。
连脑后的小小辫子都支棱了起来。
原来是在欲擒故纵呢。
就说么,他从小到大就是行走的人民币,没有人不喜欢他。
陆知行一下子感觉自己又行了,他咳了一声,说:“你也不用太难过,得不到本少爷的心,你还能得到本少爷的人啊。”
是说他们两个人被包办婚姻这个事。
虽然说,他陆大少爷最讨厌被.操控的感觉。关于木晚晚的到来,他主要是气陆家人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决定了他的人生。
凭什么呢,他不爱读书,父母要逼他读书;他想从艺,陆振川却要他继承家业。
如今,连他娶什么人,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都说陆家纵容他,溺爱他,可没人知道,他的自由是有高度的。
一匹野马,跑得再自由,终出不了这片马场。
可他要的是大草原。
他像一个牵线木偶,他人生的每一步都要被人安排好,吃什么,学什么,早有人为他安排好了戏本章程。
他可劲叛逆,也逃不出这章程。
他知道,生在陆家这样的家庭,他没办法择娶喜欢的人,婚姻都是工具。
至于他以后的妻子,大概会选一个不喜欢也不讨厌的女人,起码,是自己选的。
人生空降一个木晚晚,他要多厌恶有多厌恶,他觉得,她就是陆家人找来的工具人而已。
但是现在,他已经没有那么排斥她了。
既然怎么都要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不如就选个长得好看的,起码足够赏心悦目。
到时候生的孩子好看,不管生男生女,长得像谁,都是优秀基因的结合。
对,名字,名字也要好听。
陆知行正在思索孩子应该取啥名字,就听见晚晚开了口。
他一秒回归现实。
晚晚道:“没事,你不用安慰我。”
唉,为什么要故作坚强呢?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送上依靠的肩膀?陆知行在心里偷偷地想。
晚晚继续道:“幸好你不喜欢我,不然可真是太恶心了。”
“???”
“光是想想,就鸡皮疙瘩掉一地。”
陆知行一脸黑人问号,却见木晚晚抚着手臂,原地打了个冷颤。
“我回教室了,bye。”
晚晚朝他挥了挥手,就这样离开了。
留下陆知行站在原地,气得双手叉腰,百思不得其解。
“恶心?老子恶心?她说老子恶心???”
*
这天下午,正是老郝的语文课。
上次发的语文试卷出了成绩,老郝抱着厚厚一摞卷纸进来。
隔着眼镜,老郝扫了一圈,说:“来两个同学,把卷发一下。”
话音刚落,就见七八个后排男生拍着球走进来,老郝立即板起脸:“又是你们几个,下课就十分钟也去打球,这十分钟看看书不好吗?”
他把试卷摔在讲桌上:“不是爱动吗?都把卷发了。”
几个男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人拿了几张,走了。
陆知行懒得理会这些,大摇大摆向后走。
老郝最拿陆知行没办法,但没办法也得想出办法,陆家是什么身份,陆家唯一的少爷在他们班读书,到时候大学考不上,整天不好好学习,传出去显得他这个班主任很无能。
思及此,他沉声叫住少年:“陆知行,你怎么回事?”
陆知行走到过道中间,单手抱着球转身,无辜道:“老师,已经没卷了,我总不能发空气吧。”
老郝一噎,他摊开那摞新试卷,翻出最上面的几张,说:“谁说没有,这不是还有?”
陆知行没法,把球抛到后面,回到讲台前,拿走那些卷子,开始下发。
低头一看,陆知行乐了,你说巧不巧,第一张就是熟人的卷。
视线挪到分数那里,搭眼一瞧——
恰好这个时候,老郝已经总结起了这次测试。
“这次考试,试题还是比较难的,尤其是基础知识部分,全年组只有一个满分同学。”
底下有人问:“谁呀?”
老郝不答:“成绩不理想的同学也不用灰心,高考题肯定没有这么难。我和其他老师统计了一下,全年组分数过一百三十分的,只有十三名同学;平时语文成绩好的,这次大部分也都在一百二十分左右。”
底下看到自己分数的同学,听见这个消息顿时安慰不少。
老郝又道:“不过,试题虽难,也不是没有得高分的同学。值得一提的是,全年组的最高分就诞生在咱们班。”
“哇——”
下面的同学发出羡慕的声音,着急的已经猜了起来。
“肯定是许思齐,他哪次考试都是最高分。”
“对对,一定是他。”
老郝很高兴看到大家参与分数讨论,他抬手虚按两下,示意大家安静。
“许思齐只有138分。”
“只有138?”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许思齐才138,那最高分得多少分啊?”
下面七嘴八舌的,老郝不再卖关子,满意地公布答案:“得最高分的同学,是我们班新来的木晚晚,143分。”
“多少???”
“143?怎么可能!”
“这也太狠了吧,作文满分的情况下,只扣了七分?这是怎么做到的!”
“就是啊,这套题这么难。”
……
教室内好像炸开了锅,所有人都回头去看木晚晚。
前排的白婷婷和张莞晴嫉妒地瞥了一眼,很快转回头去。
何雨田握住晚晚的手臂,轻轻晃了晃,也在为她开心。
晚晚倒是没什么感觉,还行吧,没有老郝说的那么难,一些基本知识罢了。
陆知行早就看到了晚晚的分数,心中惊讶不比其他人小。
此刻看到班级这群人的状态,他也不惊讶了,一股蜜汁骄傲油然而生。
这种感觉,就跟看到木晚晚同人打架,一堆人倒在地上而她毫发无伤一样骄傲。
难怪那些家长都爱攀比孩子,家里有一个学习好的,脸上确实有光。
正在发卷的陆知行与有荣焉,比他自己考了高分都高兴。
正高兴着,陆知行发到最后一张卷,往左上角看去,三个飘逸的字,许思齐。
138,138。
许思齐常年第一,从来出不了年组前三,这个分数很高,与晚晚只差了四分的那种高。
他想起上次在食堂里,许思齐与木晚晚讨论学习的样子。
明明是初次见面,他们就能像老朋友一样聊天,就是因为学习这个话题。
而他,大部分时间,单独跟她相处的时候,他总是不知道说什么,弥漫着淡淡的尴尬。
陆知行面无表情走到第二排,把试卷拍在许思齐的桌上,什么都没说。
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看到自己那只有105分的试卷。
内心开始不爽。
见大家都拿到了试卷,老郝手持空白卷子,开始讲题。
“我们来看一下第一道题……”
他话音刚落,就见教室后排有人举起了手。
定睛一看,是木晚晚。
语文老师一般都格外喜欢语文成绩好的孩子,其他学科或许认真学一阵就能有显著提升,而语文不是。
没有多年的知识积累,轻易是得不了高分的,足以说明晚晚以前的底子。
他和善地问:“怎么了?”
晚晚站起来:“老师,我没有卷。”
“不可能啊,高分试卷都放在一起……”他想起什么,看向教室另一端,“陆知行,你没发到木晚晚的卷子吗?”
陆知行偏头,对晚晚道:“这儿呢。跟我试卷混一起了,忘了发。”
等半天,陆知行都没有要送过来的意思,晚晚只得亲自去取。
老郝没有因为这件事耽误进度,继续在台上讲题。
她人还没走到陆知行身边,他已经闻到那股木香了。
他很想问问,这到底是什么香,古朴中透着质感,又有腐朽森林的味道,像谜一样,闻了还想再闻,猜了还想再猜。
莹白的小手伸过来,指尖向掌内拢了拢:“给我。”
她的卷就放在桌上,被他用手掌压着。
他浑然不觉不发别人试卷这件事有多幼稚,看她亲自过来,心中甚至看出了乐趣。
除了她第一天上学,她还没到他座位这里来过。
那也没关系,她入学这么长时间以来,应该也只来过他的座位。至少至少,肯定没去过许思齐的。
如此在心中计较一番,陆知行觉得自己扳回了一局。
但扳一局是不够的,他还得赢回来才行。
陆知行把卷子递给她,刚要开口,就听晚晚淡淡问他:“为什么藏我的卷?”
“因为……”
长长尾音拖了半天,她就站他身边。
她身上的香味占据他的大脑,闻久了,他连谎都不会撒了,可她又在审视着他,好像非要等一个答案不可。
他脑子一抽,说道:“因为你考得不错,我打算奖励你。”
“?”木晚晚生了兴趣:“哦?什么奖励?”
他哪知道是什么奖励!
陆知行面色不改,把手伸进桌堂里,盲摸麻将般,想在书桌里掏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乱摸一通,里面都是什么,废纸团,喝空的罐装可乐,还有一包纸巾,几根笔,一堆写过的试卷,以及……一罐未开封的饮料。
就它了。
陆知行看也没看,就这样把饮料塞到晚晚怀里,眼睛却在看她的脸。
“待会儿下课,过来讨论一下语文吧。”陆知行说的一本正经,“我看了一下,这个班里,也只有你的水平,才配跟我讨论。”
晚晚接住他塞过来的奖励,沉甸甸的,还有些凉。
她扫了眼他桌面上的试卷,鲜红的105分。
她没说什么,相比之下,她更好奇陆知行能给她什么奖励。
晚晚低头,打量怀里的易拉罐。
易拉罐包装红银相间,罐身上是墨蓝的一堆英文,包装明显是国外风格。
晚晚以前没学过英文,入了学才开始接触。
这段时间以来,她闲下来就背单词,对英文的兴趣格外浓厚,看到就要读一读。
此刻也是一样。
她认真拼读:“Bud……weiser……Beer……?”
读完后,晚晚一脸茫然,看向陆知行。
小小的声音里,有着大大的疑惑。
“百威……啤酒?”
作者有话要说:此时的陆知行,全世界最香的男人,且毫不自知。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晚上还有一更。
推一下基友文,《鸦片玫瑰》千荧。
三中的程梨美又酷,看上了学校坏得不行的廖飞宇,到后来动心认真追了一段时间,无果放弃。
有天,廖飞宇看到程梨同别的男生走在一起,将她堵在门口,两人肌肤相贴,眯了眯眼:“谁教你的,乱撩不负责?”
再相逢,两人见面如陌生人,他亦功成名就,佳人相伴。偏偏在深夜,廖飞宇撬开她房门的锁,将她压住,眼睛沉沉:不认识,你身上哪一寸我不认识?
坏女孩VS痞少爷
从校园到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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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不是长久之计》
乐初有一个装满心事的日记本。
翻开最新一页,它是这样写的——
“傅学止坐在靠窗第二排,喜欢穿白衬衫,每天早上都去学校小卖部买牛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天天喝牛奶才这么聪明。他从不吃零食,吃饭喜欢坐在食堂角落。”
文字惆怅地另起一行。
“唉,我这么了解他,可我追了两年都追不到,好难追Or2。”
傅学止成绩优异,性格严谨,在学习上更是格外专注,一丝不苟。
生平唯一一次出了岔子,也是他犯过最大的错,是高三那年冬夜,语文笔记写着写着走了神,留下一个思索许久不得解的疑问——
“班上那个叫乐初的女生每天都在看着我傻笑,她要干什么,准备暗杀我?”
笔尖稍顿,傅学止另起一行。
“虽然,她笑起来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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