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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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蒋珩讲清楚后,他没再打扰过林微夏,两人又变成了同事关系。
在普阳工作没多久,林微夏就被派去了沪城出差,同行的还有两位年长的同事,一路上对她颇为照顾,出差之行倒也还顺利。
抵达沪城后,他们先是和合作伙伴进行了会面,然后一起开了一个冗长又枯燥的会议,主要的探讨方向是关于患有心理抑郁患者采用电针治疗的一些支持数据和临床试验。
开完会后,合作方请他们在沪江边上的一家星级餐厅请他们吃饭,过程还算愉快,结束完一天的工作回到酒店后,林微夏洗漱完直接累倒在床上。
舟车劳顿,又开了一天的会,林微夏实在太累了,困倦的眼皮阖上,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手里握着的手机屏幕亮了好几次,显示班盛来电。
她最后也没接上。
次日早上八点,林微夏醒来,她站在洗手台前刷牙的时候,外面的同事喊她:“微夏,你电话响。”
“来了。”
林微夏把嘴里含着的牙膏泡沫往外吐,又从水龙头里接了一点水擦嘴,放下玻璃杯往外走。
捞起枕边的手机一看,是姑妈来电,林微夏点了接听,下一秒,姑妈那嘹亮的声音钻进听筒里:“哎哟,我打你半天电话,怎么现在才接?”
“刚在刷牙,姑妈。”林微夏回道。
“哦,今天是你生日晓得吧,我发了个红包给你,记得领了下了班出去和同事吃顿好的。”姑妈在那边嚎着嗓子说道。
今天是她生日,4月25,前一周林微夏还一直记着,真到了今天又给忙忘了。
林微夏把举着的手机放到眼前,点开微信一看,姑妈还真给她发了红包,唇角弯起淡淡的弧度:
“谢谢姑妈。”
难为姑妈今年记得她的生日。
林微夏坐在床边和姑妈聊了一会儿家常便挂了。同事瑞姐正拿着粉扑往脸上扑,笑着说:“今天是你生日啊,生日快乐。”
“谢谢,”林微夏想起什么,冲她说道,“瑞姐,你今天没什么事吧,不如下班后我请你去码头那边吃饭?刚好我在网上看到那边有一家餐厅挺有名的。”
瑞姐把粉饼盖子,笑起来眼角有两道温柔的细纹:“好啊,多亏你生日让我沾光。”
上午林微夏他们则是一家一家地访问精神病院并对其进行调研,走了一上午,脚后跟磨出了细细的血泡。
几个同事在中途休息的时候,走到大楼天台开始吸烟。
红唇里含着一根白色的女士香烟,林微夏熟练地打火,点燃,然后把火机递给一旁的同事,丝丝的烟雾绕在她身上,更显清冷迷离的气质。
林微夏找了个石块坐下,左手拿着烟,另一只拿出手机拨通了班盛的号码。
电话响了好一会儿才接,班盛好像处在一个人声鼎沸的环境,他那边声音嘈杂,冷冽的声音像是玻璃杯里的冰块:
“喂。”
“是我。”林微夏下意识地回。
班盛松散地笑了一下,喉结上下滑动,问道:
“在干什么?”
修长白皙的手指正夹着一根香烟,烟丝在静静燃烧,不知道为什么,林微夏有一丝心虚,将燃着的烟头摁灭在石头上,发出“滋”的一声火星无声熄灭,接话:
“在休息。”
“你今天都没有打电话给我。”林微夏控诉道。
班盛笑了一声,低低沉沉的声音沿着不平稳的电流声震在耳边:
“自个翻翻,昨天你手机有多少未接来电?”
她一个都没接。
说起这个林微夏不好意思来,今天是她生日,不知道班盛还记不记得,于是开口问道:
“我跟你说,今天是——”
电话那头似乎有人喊他,班盛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缓缓出声:
“有点事,先挂了。”
没一会儿,电话传来嘟嘟的声音,把“我生日”三个字给阻隔掉,心落霎时涌上心头。
林微夏打这通电话只是想班盛说一句生日快乐,他好像不记得她生日了。不记得就算了,她想向他讨句生日快乐也匆匆被挂断。
同事刚好喊林微夏下去,回神,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将地上的烟头捡起,在下楼的时候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忙完一天之后,林微夏打来手机小程序搜索到那家码头餐厅取了号。夜色浮沉,沪城的繁华与嚣张交闪在霓虹之中,晚上的风比白天凉快许多。
林微夏同瑞姐从咨询中心出来,正要挥手打车,瑞姐手机发出叮叮的信息提醒声,点开查看后一脸歉意地冲她说道:
“小夏,不好意思啊,我老公在隔壁市出差,他提前结束了现在坐动车过来了,我得去接他。生日快乐!”
林微夏抬了一下嘴角:“没事,路上注意安全啊,瑞姐。”
人走后,林微夏站在大街上反倒不知道该去哪了,拿出手机把刚取的餐号给取消了。马路上,车水马龙,不断有行人与她擦肩而过,热闹得不行。
莫名有些孤寂,很奇怪,可能是因为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她百无聊赖地走在福安街上,看见有卖冰激凌甜品店,林微夏立刻买了一盒柠檬味的冰激凌。还报复性地拿了冰柜里面最冷的那层雪糕。
反正现在他不在身边,她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林微夏抱着一盒冰淇凌一边吃一边过马路,她沿着江边往前走看到一对年轻的情侣从对面走过来,男生摘掉头顶的鸭舌帽扣在女生头上,还故意使坏地往下压,让她看不见,女生气得追着他打。
林微夏一下子觉得嘴巴里的冰激凌没了味道。
忽然好想班盛。
要是他在就好了。
可林微夏现在不想主动打电话给他,他连她的生日都不记得了。
林微夏暗自沮丧着一直往前走,来到了沪城最繁华的京百广场。
她刚好正在十字中心路段,商场上有一块超大屏的LED正在放蝴蝶的纪录片,逼真又动人,像是要从屏幕里钻出来翩跹起舞。
因为没事干林微夏干脆停了下来,认真看着LED屏幕,身后不断有行人经过。
忽然,“啪”的一声,LED屏幕黑了下来,这样反倒吸引了部分行人的注意,他们停了下来仰头驻足观看。
不到三十秒,LED重新被点亮,出现在视线内的是一处空荡荡的大礼堂前,四处黑漆漆的,台下空无一人。
“啪”的一声一束追光灯打在台上,镜头缓慢拉近,一位头颈笔直个子很高的男生抱着吉他出现,略微弓着腰,后脊骨清晰地突显出来,
心猛地一缩。
班盛穿着黑色的衣服坐在空旷的台阶上,一只脚随意地踩着下一级台阶,另一条长腿往搭着。他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只露出一半弧度流畅又凌厉的侧脸,随意又散漫。
他没有刻意看镜头,甚至是侧对着镜头,很符合本人的作风,冷淡,嚣张,不把他人放在眼里。
班盛咬着吉他拨片,利落的下颚线往下,一截喉骨透着冷感的欲,抬手翻了一下前面的琴谱。
班盛没有看镜头,抬手拨了一下吉他,缓缓出声:
“一首歌送给我喜欢的女孩,《燕尾蝶》,今天是她生日。”
修长且指骨分明的手指拨动吉他,响起一阵轻快的声音,随即慢慢压低,好像一封来自黑暗的告白。
班盛的喉结缓缓滚动,他的声音散漫又透着撩人的意味,是娓娓道来的低吟,唱道:
当我从高空坠落
世界是倒过来的模样。
我仍跪倒在你脚边。
当黑夜吞噬瞳孔,
我被困于无尽的海底。
请让我做你忠实的囚徒。
赐我你的仁慈吻
赐我你的无意清香
赐我你的白日梦呓
林微夏手里端着的冰激凌在纸盒里啪嗒一声融化,变成了一摊水。他的歌声牵动着她的呼吸,然而下一秒,歌里竟然出现了她低哼的声音,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Lalalalalala~~
lhaveahiddenstar
那是林微夏在家时自哼自唱的调子,她无意哼的一两句英文,竟然被班盛记录了下来,还放进了他的歌里。
一颗心怦怦直跳,林微夏怔怔地看着在大屏幕里的男生,胸腔似有千万只白鸽扑腾着翅膀争相钻出来。
班盛继续拨动琴弦,深情款款唱着:
当燕尾蝶落入掌心
你重构了我的昨日之死。
给你我的呼吸
给你我的意志
给你我的自由
我心如此
只此一夏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有人纷纷感叹这生日礼物好用心,也有人感叹这男生长得帅唱歌还这么好听。
“这歌应该是他自己创作的吧,好像没听过,好好听啊,我是他女朋友我得幸福死!”有观众感叹道。
“真的好听,操,我为什么听哭了。”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那个男生唱得好动人。”
一曲完毕,收完音后,班盛还侧对着镜头,半晌,他终于施舍性地转过头,想起什么,认真地看着镜头,低低淡淡的声音很抓人:
“林微夏,谢谢你爱我。”
“生日快乐,夏。”
而男人口中的女孩站在大街上拿着一盒快融化的冰激凌,她被人群簇拥着,鼻尖发红,琥珀色的眸子蒙了一层湿意,既惊喜又感动。
他竟然为她写了一首歌。
口袋里的手机发出嗡嗡的响声,林微夏拿出来点了接听,开口:
“喂。”
男人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勾着她的心绪,问:“喜欢吗?生日礼物。”
“喜欢,要是你在就好了。”林微夏吸了一下鼻子。
早知道她不出这个差了。
“你回头。”班盛在电话那边开口。
林微夏猛然回头,遥遥看过去,班盛痞里痞气地站那里,比人群高出一个头,他戴着那顶鸭舌帽,高挺的鼻梁如柱,锁骨的纹身明显,一只手举着手机贴在耳边,另一只手拎着一个樱桃蛋糕。
男人长得一向招摇又打眼,不断有路人频频看向班盛,他眼里只有她。
他在她身后站了很久。
身后不断有行人,车辆从两人身后经过,交闪的霓虹将此刻的画面定格。
林微夏拿着冰激凌一路小跑到他面前,不好意思地擦了一下鼻子,低声问道:
“这首歌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三个月前。”班盛回。
“中午打电话的时候你在哪儿?”林微夏继续问。
“机场。”班盛哼笑了一声,抬手捏她的鼻子,看了一眼她手里拿着的冰激凌,脸色有点沉,“又吃?”
“错了错了。”林微夏立刻求饶。
最后班盛带林微夏去了江边,两人坐在沙滩上,远处有烟火燃起,五彩斑斓,好像也在为林微夏的生日而欢庆。
班盛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打火机,两人掌心拢起,挡住了江边吹来的晚风,三根蜡烛燃烧着,发出滋滋的火星,林微夏双手合十,认真地许了三个愿。
许完之后,林微夏把蜡烛拔掉,拿起奶油蛋糕里的一颗樱桃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她又拿起了一颗樱桃塞进班盛嘴里。
她把蜡烛,彩带放进了塑料袋里,想起什么说道:“我最近做梦,老梦见深高,一下子想起好多事。”
“阿盛,其实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嗯。”班盛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散漫地接话。
“为什么选中我?”林微夏睁眼看着他。
高二那年,林微夏转学到深蓝一中,第一面就被身上藏着锋利危险感的班盛看上,他像是看到猎物一般,步步为营,靠近她,然后牢牢在她心中占据重要地位。
后来无论经历多少风浪,两人一直纠缠至今。
林微夏相信一见钟情,可班盛从见到她第一眼开始,他眼底的情绪就过于浓烈,透着过强的宿命感过强。
不像是第一次见面会有的眼神。
班盛嘴里懒散地咬着一根烟,低下笔直的脖颈,伸手拢火,闻言动作一顿,轻笑一声:
“看来你真的忘记了。”
“什么?”林微夏眼神茫然。
十岁那年,一起变态凶杀案发生后,班盛还躺在医院里治疗,妈妈被拉去殡仪馆那天,他拔掉了输液管偷跑了出去,只是晚了一步,宋知丽的尸体已经从太平间拉走了。
太平间里阴森又让人心底发凉,班盛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出来后,他在医院附近乱走,脑子里乱得很,更多的是手足无措,最后坐在住院部前的广场花坛上哭泣。
他是不是彻底没有妈妈了。
班盛坐在那里,幽长的眼睫低垂,双手搭在膝盖上紧握在成拳,攥成血色,晶莹的泪珠无声地往下掉,落在地上,随机又被融化蒸发掉。
胸腔剧烈地起伏着,班盛从口袋里拿出一支蓝色的水笔,伸出左手,眼睛觑着手腕处流动的血管,想试一试戳下去是什么感受,会不会减轻痛苦,思索了一会儿,扬手就要戳下来——
一道冰冷的声音响起:“你在干什么?”
班盛以为是大人,神色慌张地把那支笔扔进花坛里,一抬眼,结果是一位和他年龄相仿的女生。
女生眼尾下面脸颊那里有一个红色的小蝴蝶胎记,她穿着一条蓝色细格纹的裙子,白皙小腿的形状很好看,穿着的帆布鞋被刷成毛边。明明是小女孩,举动和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比较早熟。
女孩走了过来,也没有说话,坐在班盛旁边。
班盛心里压抑太久了,医院那些护士同情的眼神,爸爸从未出现在病房里,无声地责怪他,偶尔撞见其他病人的窃窃私语,说这个人把他妈害死了。
每一件事都像一条无形的绳子,在不断拴紧他的喉咙,让人无法呼吸。
可能是太需要人倾听了。
班盛开始将发生的那些事说出来,有的事情他隐瞒了,有的没隐瞒。说完之后,空气静默,女孩一直没有说话。
班盛低垂着眼,脸颊忽然被女孩掰了过来,她指着斜对面发烫的火红的太阳开始说话,语调没了刚才的冷漠:“这件事错不在你,它只是个意外。太阳是公平仁慈的,只是有时候会忘记照到我们。”
太阳有时会忘记照到善良的人。
“但太阳会一直在,”女孩仰头看着天边,眯着说,“你信不信,太阳一会儿就会过来。”
等了十五分钟以后,果然,太阳慢吞吞地移了过来,耀眼又温暖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一直无限包裹着班盛不安的,痛苦的一颗心,像妈妈的怀抱。
原本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班盛眼睛忽然掉出大颗大颗的眼泪来,说话的声音抽噎:“我……我好想妈妈。”
女孩一瞬间表情无措,但还是伸手抱住了班盛,动作僵硬地拍着他的肩膀,说话的语气柔和起来:“不要哭了,送你我最喜欢吃的话梅糖。”
“我妈妈以前跟我说过,有些人的人生就像话梅糖一样,是先酸后甜,捱下去,会好起来的。”
“别哭啦,太阳会一直在。”
女孩说话这句话就走了,太阳照在她身上,是明亮的,温暖的,美好的。最后一段对话留在十岁那个有着热烈骄阳的盛夏。
“你叫什么名字?”
“秘密啦。”
“我以后能来找你吗?”
“有缘的话。”
远处的烟花停止燃烧,这件事班盛是第一次跟人说,他没跟任何人说过。别人问他为什么爱吃那个牌子的话梅糖,酸不拉唧的还老土。
班盛说因为喜欢。
有些甜无意间尝了一次,就想记住一辈子。
林微夏听后眨了一下眼,水红的嘴唇微张,这确实是像她会干出来的事。
林微夏的性格一直都是表面冷漠,实际很爱多管闲事。班盛这么一说,她隐隐有些印象,好像以前是遇见过一个小男孩,没想到是他。
“知不知道老子找了你多久。”班盛抬眼,眼睛紧锁着她。
南江偌大一个城市,班盛找了林微夏很久,却一直找不到她。直到高二那次转学,班盛一眼就认出了她,也只认定她。
抓住了他的光。
“哦,所以你从十岁那年就开始喜欢我了。”林微夏注意力走偏,开玩笑道。
“我那个时候才十岁。”班盛淡着一张脸否认,耳根却不受控制地红了。
班盛回答她最初的问题,看着她缓缓出声:
“是你选中我的。”
——你是我绝处逢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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